我市三家企业获得中国软件诚信示范企业

日期: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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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发改经体〔20162657号),民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信用建设的文件精神的要求,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根据多年信用评价工作积累和相关规定,发布中国软件诚信示范企业。此次我市有三家企业入选,分别是大连文思海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联达科技有限公司。

获得中国软件诚信示范企业品牌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如下条件:

1、企业承诺遵守《中国软件行业自律公约》,同意签署《企业诚信承诺书》;

2、企业连续三次(累计九年)参加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开展的软件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获得AAA级别;

3、企业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及服务、无失信行为、未列入地市级以上政府的信用黑名单;

4、企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政管理机构通报记录和重大投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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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家企业获得中国软件诚信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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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发改经体〔20162657号),民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信用建设的文件精神的要求,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根据多年信用评价工作积累和相关规定,发布中国软件诚信示范企业。此次我市有三家企业入选,分别是大连文思海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联达科技有限公司。

获得中国软件诚信示范企业品牌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如下条件:

1、企业承诺遵守《中国软件行业自律公约》,同意签署《企业诚信承诺书》;

2、企业连续三次(累计九年)参加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开展的软件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获得AAA级别;

3、企业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及服务、无失信行为、未列入地市级以上政府的信用黑名单;

4、企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政管理机构通报记录和重大投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