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民政厅《关于举办辽宁省新社会组织促进就业大型人才招聘会的通知》

日期: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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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软件行业协会会员:   

为深入推动新社会组织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结对帮扶促民生”、“百行百业帮困企”、“为新社会组织和行业发展献计献策”三项主题实践活动,元月中下旬,辽宁省将在全省范围内举办“辽宁省新社会组织促进就业大型人才招聘会”,现将辽宁省民政厅《关于举办辽宁省新社会组织促进就业大型人才招聘会的通知》(辽民传字[2009]5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执行。

1、各单位尽可能多的发动有用人需求的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参加招聘会。

2、参加人才招聘会的社会组织和会员单位,务于12月13日前将单位名称、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计划招聘人数等基本情况报大连软件行业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尹宏        联系电话:83655207

Email:yinh@dsia.org.cn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举办辽宁省新社会组织促进就业
大型人才招聘会的通知

各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市民政局:

为切实开展好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在提供就业岗位、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省内新社会组织吸纳就业人员,稳定就业局势,经研究,拟在全省范围内举办辽宁省新社会组织促进就业大型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

本次招聘会由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军区政治部主办,省内各市民政局协办,辽宁人才市场承办,组织省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新社会组织重要会员单位参加,招聘主要对象为省内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军队退役士兵、士官。计划设置220个展位,求职者自愿参加。所有参会单位及求职者均免费参会。

二、时间和地点

2010年1月中下旬的某个周六或周日一天(待定);沈阳科学宫或辽宁工业展览馆(待定)。

三、有关要求

请省级业务主管单位,各市民政局按照不低于分配展位数,尽可能多地发动有用人需求的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参加招聘会,于12月15日前将拟参加人才招聘会的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名称、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计划招聘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报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各地推荐的拟参加人才招聘会的新社会组织数量及展位容量情况确定参会新社会组织名单,交由辽宁人才市场与社会组织用人单位核定用人基本信息、办理参会等有关手续。

附件:

拟参加辽宁省新社会组织促进就业大型人才招聘会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信息登记表.xls


辽 宁 省 民 政 厅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友情链接

转发省民政厅《关于举办辽宁省新社会组织促进就业大型人才招聘会的通知》

   2009-12-11   点击次数:73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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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动新社会组织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开展“结对帮扶促民生”、“百行百业帮困企”、“为新社会组织和行业发展献计献策”三项主题实践活动,元月中下旬,辽宁省将在全省范围内举办“辽宁省新社会组织促进就业大型人才招聘会”,现将辽宁省民政厅《关于举办辽宁省新社会组织促进就业大型人才招聘会的通知》(辽民传字[2009]5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执行。

1、各单位尽可能多的发动有用人需求的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参加招聘会。

2、参加人才招聘会的社会组织和会员单位,务于12月13日前将单位名称、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计划招聘人数等基本情况报大连软件行业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尹宏        联系电话:83655207

Email:yinh@dsia.org.cn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举办辽宁省新社会组织促进就业
大型人才招聘会的通知

各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市民政局:

为切实开展好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在提供就业岗位、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省内新社会组织吸纳就业人员,稳定就业局势,经研究,拟在全省范围内举办辽宁省新社会组织促进就业大型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

本次招聘会由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军区政治部主办,省内各市民政局协办,辽宁人才市场承办,组织省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新社会组织重要会员单位参加,招聘主要对象为省内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军队退役士兵、士官。计划设置220个展位,求职者自愿参加。所有参会单位及求职者均免费参会。

二、时间和地点

2010年1月中下旬的某个周六或周日一天(待定);沈阳科学宫或辽宁工业展览馆(待定)。

三、有关要求

请省级业务主管单位,各市民政局按照不低于分配展位数,尽可能多地发动有用人需求的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参加招聘会,于12月15日前将拟参加人才招聘会的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名称、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计划招聘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报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各地推荐的拟参加人才招聘会的新社会组织数量及展位容量情况确定参会新社会组织名单,交由辽宁人才市场与社会组织用人单位核定用人基本信息、办理参会等有关手续。

附件:

拟参加辽宁省新社会组织促进就业大型人才招聘会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信息登记表.xls


辽 宁 省 民 政 厅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