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关于申报大连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倍增增长“1050”工程入选企业的通知

日期:2009-02-18

点击次数:90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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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信息产业三年倍增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增长、促发展,重点谋划和推动具有实效的措施和项目,确保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增长,加快全球软件和服务外包新领军城市建设步伐,市信息产业局决定实施“1050”工程,即面向全市选拔确定10家龙头企业和50家骨干企业,采取“一对一”的扶持措施,力保这些企业在未来几年内实现稳定快速发展,带动全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050”工程内容  
入选“1050”工程的企业应制定面向未来3—5年的增长计划,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应达到20%。市信息产业局将会同各区市县、先导区,根据企业的增长计划,制定“一对一”的扶持措施,就企业品牌宣传、市场推广、扶持资金、人员培养、配套设施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并在日后的发展过程中,长期跟踪企业运行情况,根据企业指标完成情况兑现扶持措施,重点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类问题和困难,着力支持企业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搭建产业对接平台,支持企业扩大内需市场,保证企业完成增长指标。
二、报名要求
请有意加入“1050”工程的企业结合本单位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完善的三年增长计划及需要政府扶持的主要内容,于2月2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市信息产业局软件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企业人员规模100人以上;
2、企业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3、在本行业领域内排名全市前五名;
4、拥有重大自主创新项目。
三、评审要求
市信息产业局将会同各区市县、先导区,对企业的增长计划及扶持要求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认“1050”工程入选企业并签署责任状。
四、其他
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参与“1050”工程的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软件处。
联系人:高建国
电  话:83625225
邮  箱:gaojg@dlbii.gov.cn
大连市信息产业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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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18   点击次数:90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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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信息产业三年倍增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增长、促发展,重点谋划和推动具有实效的措施和项目,确保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增长,加快全球软件和服务外包新领军城市建设步伐,市信息产业局决定实施“1050”工程,即面向全市选拔确定10家龙头企业和50家骨干企业,采取“一对一”的扶持措施,力保这些企业在未来几年内实现稳定快速发展,带动全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050”工程内容  
入选“1050”工程的企业应制定面向未来3—5年的增长计划,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应达到20%。市信息产业局将会同各区市县、先导区,根据企业的增长计划,制定“一对一”的扶持措施,就企业品牌宣传、市场推广、扶持资金、人员培养、配套设施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并在日后的发展过程中,长期跟踪企业运行情况,根据企业指标完成情况兑现扶持措施,重点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类问题和困难,着力支持企业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搭建产业对接平台,支持企业扩大内需市场,保证企业完成增长指标。
二、报名要求
请有意加入“1050”工程的企业结合本单位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完善的三年增长计划及需要政府扶持的主要内容,于2月2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市信息产业局软件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企业人员规模100人以上;
2、企业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3、在本行业领域内排名全市前五名;
4、拥有重大自主创新项目。
三、评审要求
市信息产业局将会同各区市县、先导区,对企业的增长计划及扶持要求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认“1050”工程入选企业并签署责任状。
四、其他
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参与“1050”工程的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软件处。
联系人:高建国
电  话:83625225
邮  箱:gaojg@dlbii.gov.cn
大连市信息产业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