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06年度软件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3-16

点击次数:79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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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软件企业:
根据信息产业部《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文件规定,软件企业认定后实行年审制度。2006年度软件企业年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年审标准
按照《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2、年审范围   
通过2005年度年审的软件企业及2006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软件企业。
3、年审需提供材料
(1)软件企业年审申报表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申报表请从www.dlbii.gov.cn/rjc中的“双软认定” 栏目中的“企业认定上传下载”中下载,并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2)软件企业三个指标专项审验报告(正本一份);
(3)专项报告的初审材料五份表(收入明细表、研发费用明细表、软件企业年审财务审验声明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
(4)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
(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年检记录本》(2006年认定的软件企业除外)。
4、专项审验要求
请将专项审验材料于2007年3月26日前传真至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专项审验相关表格请从www.dlsia.org.cn的“双软认定“——“申报材料下载”——“专项审验报告相关下载”下载,其中“收入明细表”中的相关数据按照“2006年度软件企业年审执行细则”(附件1)中的划分原则准备材料并计算填写。
5、其它
请各相关单位按附件2要求的时间进度进行年审工作,逾期视为放弃年审,将取消软件企业资格。
专项审验报告出具单位:大连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
6、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软件处
联系人:夏炳俐 联系电话:83645627
地址:胜利路38号华信大厦505室
软件行业协会
联系人:赵金秀 联系电话:83638411
地址:胜利路38号华信大厦518室
大连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
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84390025、13050569736;传真:84390030-8004、82102097
地址:大连槐花大厦904室
附件1:2006年度软件企业年审执行细则

附件2:2006年度软件企业年审工作进度表
大连市信息产业局软件处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200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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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06年度软件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2007-03-16   点击次数:79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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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息产业部《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文件规定,软件企业认定后实行年审制度。2006年度软件企业年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年审标准
按照《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2、年审范围   
通过2005年度年审的软件企业及2006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软件企业。
3、年审需提供材料
(1)软件企业年审申报表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申报表请从www.dlbii.gov.cn/rjc中的“双软认定” 栏目中的“企业认定上传下载”中下载,并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2)软件企业三个指标专项审验报告(正本一份);
(3)专项报告的初审材料五份表(收入明细表、研发费用明细表、软件企业年审财务审验声明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
(4)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
(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年检记录本》(2006年认定的软件企业除外)。
4、专项审验要求
请将专项审验材料于2007年3月26日前传真至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专项审验相关表格请从www.dlsia.org.cn的“双软认定“——“申报材料下载”——“专项审验报告相关下载”下载,其中“收入明细表”中的相关数据按照“2006年度软件企业年审执行细则”(附件1)中的划分原则准备材料并计算填写。
5、其它
请各相关单位按附件2要求的时间进度进行年审工作,逾期视为放弃年审,将取消软件企业资格。
专项审验报告出具单位:大连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
6、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软件处
联系人:夏炳俐 联系电话:83645627
地址:胜利路38号华信大厦505室
软件行业协会
联系人:赵金秀 联系电话:83638411
地址:胜利路38号华信大厦518室
大连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
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84390025、13050569736;传真:84390030-8004、82102097
地址:大连槐花大厦904室
附件1:2006年度软件企业年审执行细则

附件2:2006年度软件企业年审工作进度表
大连市信息产业局软件处
大连软件行业协会
200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