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软件产业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1-03

点击次数:40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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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软件产业企业报送2017年统计年报和开展2018年统计月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

1.在大连市注册,专业从事软件产品研发生产、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的企业。

2.在大连市注册,第1条所述的各项业务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其他行业企业。

二、报送方式

1.2017年度统计年报网上报送。各企业须在“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左下方“在线办事”中“统计填报”进行直报。

2.2018年统计月报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

3.年报、月报网上直报网址为

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jxw.dl.gov.cn

产业统计填报流程

企业统计培训会2.ppt

三、报送时间

1. 2017年度年报统计企业报送时限:

201811日—228日。

2.报送2018年统计月报时限:

每月12日前,填报本年度截止到上个月的累积数据。

四、工作要求

1.各企业应确定相关负责人员,认真学习《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理解报表中各指标的含义及相互关系,准确把握本企业业务类别与指标的对应,真实填报数据。

2.各区市县、先导区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企业的上报工作,核实相关数据做好汇总、审核、分析,按时报送市经信委。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数据,不得迟报、拒报。统计机构及人员应对企业资料予以保密。

4.企业报送的月报、年报数据将作为开展各类认证、资金扶持的审计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圆圆(软协) 电话:84458933

王英华(经信委) 电话:836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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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软件产业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

   2018-01-03   点击次数:40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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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软件产业企业报送2017年统计年报和开展2018年统计月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

1.在大连市注册,专业从事软件产品研发生产、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的企业。

2.在大连市注册,第1条所述的各项业务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其他行业企业。

二、报送方式

1.2017年度统计年报网上报送。各企业须在“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左下方“在线办事”中“统计填报”进行直报。

2.2018年统计月报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

3.年报、月报网上直报网址为

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jxw.dl.gov.cn

产业统计填报流程

企业统计培训会2.ppt

三、报送时间

1. 2017年度年报统计企业报送时限:

201811日—228日。

2.报送2018年统计月报时限:

每月12日前,填报本年度截止到上个月的累积数据。

四、工作要求

1.各企业应确定相关负责人员,认真学习《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理解报表中各指标的含义及相互关系,准确把握本企业业务类别与指标的对应,真实填报数据。

2.各区市县、先导区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企业的上报工作,核实相关数据做好汇总、审核、分析,按时报送市经信委。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数据,不得迟报、拒报。统计机构及人员应对企业资料予以保密。

4.企业报送的月报、年报数据将作为开展各类认证、资金扶持的审计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圆圆(软协) 电话:84458933

王英华(经信委) 电话:83645627